反食品浪费倡议书

时间:2023-04-29 点击数: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2023年4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施行两周年。为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增强节粮爱粮意识,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号召全校师生,在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上走前列、作表率。在此,我们倡议:

一、争做爱粮节粮的倡导者。在日常生活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爱粮节粮的新风尚。

二、争做爱粮节粮的示范者。我们要树立节约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日三餐吃饱吃好,适量购买饭菜,避免剩余、杜绝浪费,以"光盘"为荣,以”剩饭”为耻

三、争做爱粮节粮的践行者。"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一菜一饭来之易。爱粮节粮既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也是对劳动者的一份尊重。"爱惜粮食、节约粮食”"既是我们的责任,更是应尽的义务。我们要知行统一,认真实践。

四、争做爱粮节粮的宣传者。对食粮的浪费是对资源的最大的浪费。当前,资源环境问题倍受全世界关注,节约粮食就是对资源的节约、不浪费粮食就是对环境的保护。我们要积极宣传”节粮爱粮”知识,增强节约意识,引领崇尚节俭的社会风尚。还要充分尊重他人的提醒,大家共同营造氛围、培养勤俭节约的美德。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节约的生活方式,弘扬勤俭节约美德。

后勤服务处

2023年4月29日

      版权所有 枣庄学院后勤服务处(后勤服务集团)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 邮编:277160 电话:0632-3786722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