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处工作职责

时间:2024-04-22 点击数:

后勤服务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后勤服务和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决定。

二、编制学校后勤改革发展规划、制定后勤工作计划和建立健全有关后勤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经费预算执行和工作督促协调。

三、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伙食保障、食品安全、公务接待餐饮服务工作。

四、负责学校水、电、汽、暖等能源的使用、管理和节能减排及安全运行工作。

五、负责学校水、电、汽、暖的供给、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及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六、负责学校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检查督促运营方的日常管理。

八、负责学校教学、办公公共服务区域的物业管理,做好公共及服务区域卫生保洁、楼宇安全保卫外包服务公司的监督、管理及考核工作。

九、负责饮水、洗浴、快递、洗衣机、印刷、宿舍空调租赁服务公司的运行监督工作。

十、负责校园绿化日常养护、垃圾清运及化粪池清理,做好承包服务公司的日常管理、监督及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20万以下专项维修改造项目的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和工程监督工作,实施学校应急抢修项目及小型维修改造项目。

十二、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的运行、保养、维修、年检,监督车辆租赁服务企业的运营及服务质量,交通经费统筹,晚间通勤班车和行车安全工作,保障学校各项重要公务活动接待用车需要。

十三、负责学校师生医疗门诊、健康宣传教育、传染病防治、师生体检、药品的采购和医疗保险的办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国际创新教育培训中心合作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报刊的征订及发放工作。

十六、负责后勤服务处文件处理、印章管理、会议接待和人事、财务、资产、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十七、做好后勤服务处内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八、做好校园商业区合同签订、规范经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商业区的安全运营检查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服务处科级机构工作职责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

1.协调后勤服务处各科室、中心工作,处理办公室日常党务行政管理事务。

2.负责后勤服务处日常公文、资料、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文档管理及部门网站维护宣传工作。

3.负责部门会议的组织、记录和纪要,部门考勤、工作计划、总结、年鉴、报告、请示的整理、汇编上报工作。

4.负责处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5.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报刊的征订及发放工作。

7.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做好处经费预算、报销工作。强化成本核算,盘活资金提高效益。

8.接受学校广大师生对各中心、科室、外包企业的服务投诉、意见、来访建议等,并进行回复、反馈。

9.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各中心、科室、外包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饮食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伙食保障和学校重要公务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用餐工作。

2.中心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法规和饮食服务规定的各项标准。

3.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伙食管理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做好食堂环境与餐具卫生消毒等工作,制定各环节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杜绝食物中毒和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安全优质的饮食服务。

4.学校食堂建立竞争机制,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局面,并落实奖惩措施,降低伙食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高校伙食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使师生满意度不断提高。

5.负责食堂所需各种物资的统一采购和配送,严把材料进货关,确保食品原材料质优价廉,安全放心。

6.保证主副食品的按时供应,建立停水、停电、停气等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稳定校内物价,建立价格平抑基金,确保物价大幅上涨期间食堂饭菜价格相对稳定,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7.负责食堂各类证件的年检和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接受省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防疫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8.负责食堂及所辖各承包营业网点的监督管理。

9.做好食堂及食堂内部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及其他零星维修工作。

10.做好食堂内部售饭系统的管理、保养、维护等工作。确保食堂一日三餐的正常售饭,财务数据及时回收和备份。

11.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定期对各类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和考核,学习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水平。

12.搞好伙食民主管理,定期召开“伙食民主管理交流会”,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

13.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保障学校各部门的公务用车和学校各项重要公务活动接待用车。

2.负责学校晚间班车运行工作,确保运行安全。

3.负责学校公车的日常运行、调度、维修、保养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4.负责对提供车辆租赁外包服务企业进行监管考核,确保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车辆租赁服务。

5.协助领导统筹管理交通经费,签订租赁合同。

6.负责制定和完善本中心各岗位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7.负责本中心所属车辆、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给每辆车建立运行档案,统计清楚每辆车出行记录、油耗、里程及维修等支出明细,加强核算、注重节约。

8.负责对职工和驾驶员经常进行法律、法规、廉政教育,安全行车教育和职工道德教育,增强法纪观念和服务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9.做好驾驶员假期、夜间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应急公务用车需要。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动力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水、电、暖的保障供给工作。

2.负责学校教学区、办公区、教工宿舍区水、电、暖设施的日常零星维修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3.负责学校高低压配电设备、供暖设备、供水设备、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的年检、维修维保工作。

4.负责对供电、供水、供暖设备做好维修工作,定期巡视检查,以保证安全供水、供电、供暖。

5.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检查督促运营方的日常管理。

6.负责水厂的正常运行,检查督促做好年度水质检测及日常水质化验,保证加药设备、泵房正常运行,定期做好蓄水池、排污池清理工作,确保用水安全。

7.定期对教学区、办公区进行水电使用巡查,严格查处“长明灯、长流水”等违规违章用水、用电行为。

8.严格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9.严格执行水电管理、锅炉运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理各类报修及突发停水、停电等事故。

10.负责全校水、电使用统计及公有住房教职工取暖费的核算上报工作,负责节水、节电工作,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工作。

11.负责学校配电室、高低压室及变电运行设备等安全要害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供电。

12.负责制定学校突发停水、停电、防汛应急预案。

13.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绿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承包服务公司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承包服务公司的日常运行情况,确保承包服务公司按承包的内容保质、保量及时的完成。

2.负责监督、检查承包服务公司,对校园花、草、树木、景观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以及做好校园内树木花草的移植补植工作,并保证移植和补植树木的成活率达95%以上。

3.负责监督、检查承包服务公司,对校园各处垃圾箱、果皮箱的垃圾清运及化粪池的清理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承包服务公司,对校园内排水沟及排水管道的简单维修维护,保障生活用水、雨水等正常畅通排出。

5.督促、监督承包服务公司,协助学校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环境卫生、环境布置及校园卫生治理工作。

6.督促、监督承包服务公司,对节日和学校安排重大活动的花卉摆置工作。

7.严格做好大宗绿化材料、绿化设施的招标采购工作。

8.加强绿化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校园绿化档案,做好校园绿化精细化管理。

9.协助学校做好校园整体绿化和美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物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对提供学校物业服务的物业外包企业进行监管考核,确保教学区、办公区的卫生保洁及安全护卫,物业外包企业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2.负责对提供直饮水、洗浴、洗衣、学生公寓空调租赁、快递、印务等外包服务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3.负责学校除学生公寓楼之外的卫生间室内管道的疏通,保证排污、排水畅通。

4.负责制定物业范围内卫生保洁标准、值班室守则、零星维修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制定的各项物业标准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5.负责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各类公共设施、设备及房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关注处理结果,落实到位。

6.负责制定学校停水、停电期间卫生保洁及卫生间堵塞等预防应急工作措施。

7.负责学校国际创新教育培训中心合作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维修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20万以下专项维修工程,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列出专项维修工程施工计划,经后勤服务处上报学校领导审批,专项维修工程项目招标立项后,按照程序逐步实施。

2.负责学校地面管道、沟渠的建设及改造等非基建项目的土建零星工程。

3.负责学校房屋建筑的内、外墙面及其他建筑设施墙体的修补、维护粉刷等。

4.负责学校房屋建筑的零星防水维修维护工作。

5.负责学校非基建范围的道路及路沿石的铺设和小型景观园林建造项目及其修补维护工作。

6.负责学校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更换项目。

7.严格做好维修材料的采购管理,规范使用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注重节约,做好大宗维修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

8.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深入施工现场,加强质量管理,协调处理好工程施工中相关事物。

9.负责建立各项维修项目详细档案及组织实施工程的监督管理档案,履行好签字手续存档。做好各项维修项目的招标验收手续及施工合同的存档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校医院工作职责

1.负责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日常门诊、急诊、转诊等。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健康知识,促进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行为。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防控措施,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加强传染病管理。负责传染病的隔离,健康人群的保护,疫源地的消毒,传染病的登记、报告。

5.利用宣传栏、广播、卫生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季节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6.及时做好参保学生信息上传、参保费的收缴、校外就诊医药费的报销工作,积极争取医保政策,最大限度地惠及学生。

7.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监督,督促饮食服务员定期健康查体。

8.做好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查体工作,并对新生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9.配合校工会定期组织教职工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10.配合学校爱卫会做好除害灭病的指导工作。

11.加强医务人员医德教育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12.做好厅级干部药费上报、发放工作。

13.做好集体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

14.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校园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做好商业区服务用房的租赁组织和合同签订,及时统计房屋租赁情况,汇总、归档经营合同。

2.负责商业区经营商户房屋租金的催缴,督促商户按照合同规定时间缴纳房租。

3.负责商业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商业区商户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4.负责检查商业区经营商户的经营范围检查,对违反学校规定、超范围经营的,及时通知商户进行整改。

5.负责检查商业区的经营秩序检查,对违反学校规定、乱搭乱建、摆摊设点、违规经营的,及时通知商户进行整改。

6.负责商业区水、电、暖、燃气等设施完好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维护;对经营商户不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乱接、乱改的,立即进行制止,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商业区消防安全检查,随时记录消防检查情况。

8.按时收取各经营商户的卫生管理费。

9.负责商业区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检查、记录,及时汇报,协助做好整改和处罚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年4月份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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